许可事项名称:受理信访举报
受 理 机 构:县纪委信访室
办 公 时 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办 理 地 点:周至县县城老街37号(周至县房管所三楼)
联 系 方 式:029-87111762
服 务 内 容:概述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败坏党风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
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事项申办条件:无
申 报 材 料:书面材料
办事处理流程: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服务办理时限:无
收 费 标 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