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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理做好人"——《板桥家书》的意蕴

点击数: 次  作者:朱秀坤 更新时间:2015-08-1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代书画大家、著名廉吏郑板桥,一生践行“得志则加之于民,不得志则独善其身”的儒家思想,无论其朴素的民本思想,还是被誉为“三绝”的诗书画,皆给后人留下了丰厚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食粮。尤其留传后世的十六通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板桥自叙》)。便是今天诵读,其中蕴含的教育观念,仍能让人有所借鉴,并深受启迪。

  对家人,板桥一直主张自食其力,自给自足,这也是他“平生最重农夫”,向往田园生活的思想体现。当他听说家中新置田地获得丰收时,兴奋之际马上写下《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要求家人置全各种农具,并且都要学习舂、揄、蹂、簸等农活。有了田园收了粮食,切不可奢侈浪费,要懂得节俭。同时,板桥又告诫家人切不可怠慢穷亲戚,冷眼相看,若是上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类似的叮嘱,在板桥初任县令时,于《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中也有,“汝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一并连姓氏、住址,各家贫苦状况,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一交代俱全,道是“敦宗族,睦亲姻,念故交,大数既得,其余邻里乡党,相周相恤,汝自为之,务在金尽而止”。板桥对于田地的占有并不贪多,说天下没有田地产业的人太多了,我若不知满足,穷人如何生存?他也决不拿占有数百顷田产的大户豪绅相比,说他是他,我是我,我有我的操守,决不与他同流合污。这篇家书,洋洋洒洒,其实更多的是板桥的人生态度与思想境界的自然流露,既是教育家人,亦是自我宣言。总结起来就是:自立、感恩、不贪,有体恤之心,不盲目攀比。

  对孩子,板桥在慈爱之际又非常严格。在《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中,板桥告诫弟弟教育孩子“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要教育他忠厚为人,不能娇惯他,不能让他欺负凌虐别人,有了好吃的,要分给小朋友,大家共享。“若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板桥就是这般推己及人,能想到家境不如自己的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让他们幼小的心灵受伤害,不让那窘困的家长心里难过。由此教育孩子“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并让弟弟转告两位夫人,让她们懂得做好人比当官更重要——在当官就是人上人的封建时代,能有众生平等之心,已是可贵,把做官当成“小事”,恐怕在当代人心中,也是难得的,可见板桥的超凡脱俗与远见卓识。

  作为一名清官廉吏,板桥对自我的教育也十分严格,他说过“宦贫何畏,宦富不惴”,“吾既不贪,尔亦无恚”的话,对于族亲中有人想进衙门供职的请求,一律拒绝,说宗族中人“无一艺之能,署中位置无多,上峰介绍者,尚且无从安插,岂能为私人谋枝栖”。当老家需改建房子时,他首先想到的是不能让百姓说一句闲话,考虑更多的是群众的感受,“犹恐招摇耳目,惹启悠悠众口,以贪名污我。我纵不能只饮民间一杯水,不取民间一文钱,以清廉自矢,然贪赃枉法,则我岂敢!”可见板桥是多么在乎百姓的意见,是多么重视自己的人格与声誉。对待弱势群体,板桥一向是大度宽容的,他曾从旧书中翻出了前代家奴的卖身契,当即烧去,以免后世子孙为难人家。说“为人处,即是为己处……试看世间会打算的,何曾打算得别人一点,直是算尽自家耳!”甚至为了保全一座孤坟,甘愿买下一块没人要的荒地,且要求“后世子孙清明上冢,亦祭此墓”。即便购块墓田,他也要为对方设想,推己之心及于枯骨,心怀悲悯,宽厚如此。

  板桥家书,对底层民众总是怀了一腔温暖与宽容,对自己及家人总是透着严格与自律,对孩子则慈爱与监管兼容。常常品读这些浸满深情又通俗易懂、明白如话的家书,用它的精神来烛照自己,教育家人及子女,无论对官场中人还是普通百姓,至今仍是大有裨益。无怪乎有人评价:板桥十六通家书“皆世间不可磨灭之文字”。信哉,斯言。